在现今社会,随着学者已逐渐认可宗教之间的当代多元性,人类基本权利当中的信仰与实践的自由若要受到维护,也必须放弃构成所谓宗教的老旧陈规。在文化多元的社会,宗教如同其他社会现象一样,会有多种形式。不过,宗教的样貌不能仅凭任何单一特定传统的概念来决定。只有更高程度,能超越单一文化与单一特定宗教的抽象性,才可以把宗教运动实际的多元范围囊括在一个参考架构中。正如不能硬性规定某特定宗教的具体现象为其他信仰的必要类型,语言的使用也必须尽可能不受特定文化含义的干扰。本文就是因应此目的以及宗教相关事务的平等权益而提出前文〔段落11〕的概括清单。唯有用如此的策略,也就是有意识地建构出能分辨宗教演变的特质,同时还能将不同面向的思想与实践纳入独立的范畴,当代宗教广阔的多样性才可能得到应有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