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立项尚未结题的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不含2010年度立项项目)。
由于我校在4-5月份组织清理过超期未结题科研项目,目前仍有部分人员未提交结题材料,未提交材料者请与这批一起提交。
如已提前完成了科研任务的项目,可申请提前结题。
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一)第十三条第四款。
到期未结题者,不得再次申请2011年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题时间以立项通知书为准。
(一)参照《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各一式二份,提交材料存档不予退回)
(二)《海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加盖公章。
结题相关表格可在科研处下载空间处下载。
纸质材料、电子材料请于2010年6月20日前报送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