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科研处!为做好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照《关于申报2021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海科科字﹝2021﹞5号)。
1.经学院(部门)审核的纸质版《海南科技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4份;
2.项目成果和证明材料1套(包括奖励证书,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用、推广、应用介绍等);
3.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和有关财务制度。
1.已到结题期限仍未结题,且未提交延期申请的按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校级课题。
2.各单位要认真核实材料,把好质量关,确保按项目申报书要求完成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