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海洋教育‘保护海洋’教案征选”

一、 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 110 年 4 月 27 日台教国署国字第 1100048980 号函办理。

二、 旨揭教案征选办法说明如下:

(一) 征选对象:现任职于公私立高中职、国中、国小、幼儿园之合格教师(含代理、代课教师及实习之师资生)及幼儿园教保服务人员(含代理人员),可采个人或小组报名,小组以 3 人为限。

(二) 征选组别:高中职组、国中组、国小组、幼儿园组(各组以该教育阶段之学生为教案活动实施对象)。

(四) 教案内容:不限科目、领域,征选教案内容以“保护海洋”为主轴。配合国际海洋教育政策发展及呼应十二年国教课纲之精神,本次教案征选着重培养学生海洋教育素养,使学生了解“我怎么影响海洋”及“海洋怎么影响我”,爰教案征选主题聚焦于“我不伤害海洋”(重点在回归自己的行动,例如:我的减塑行动、我的净滩行动…等等)及“海洋不伤害我”(重点在理解海洋的特质,及对应自己与海洋的互动行为,例如:认识潮间带观察生物的时间与方法、认识如何因应离岸流…等等)并进行课程设计,以 1 至 4 节课设计教学内容,于课堂上实际教学后提出修正建议与教学省思。

三、 检附旨案教案征选办法及相关附件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