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电子烟注意了!将参照《烟草专卖法》规定监管!

为加强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的监管,2021年3月22日,国家工信部发布了公开征求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附则中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是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首次拟正式纳入专门法律监管。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业内动荡。受此影响,相关电子烟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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