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公司网站及社交媒体专页,都必须列出公司名称及注册号码。
根据2016年公司法令,所有公司都必须列出公司名称及公司注册号码(包括网站,社交媒体专页,文件通告及招牌),否则被视为触犯上述法令第30(1)(b)条文,将被开出罚单。
最近很多商家投诉,因没有在公司网站内列出公司注册号码,而接到大马公司委员会SSM寄来的5000令吉罚单。
近年许多小商家透过网络,包括网购平台售卖物品并没有登记注册公司,政府在2017年开始已规定所有网路卖家/商家都需要向大马公司委员会SSM注册。
若网络业者没有注册,一经发现,将可在《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下被对付,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