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6年3月15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3月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会议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郭春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般若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般若药业”)向吉林磐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农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13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担保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URL])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农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卫星广场分社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草还丹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草还丹药业”)向农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卫星广场分社(以下简称:“农安信用社”)申请办理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担保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此笔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本息结清之日止。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支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草还丹药业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敦化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敦化支行”)申请办理64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贷款方式为担保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草还丹药业与农行敦化支行社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申请贷款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石种养殖”)向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以下简称:“吉林银行通化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2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三年,贷款方式为担保,具体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红石种养殖与吉林银行通化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在吉林省敦化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紫鑫高科技功能食品有限公司,并授权金军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筹建公司事宜:
经营范围:保健食品、营养补充剂、特殊膳食、保健养生酒、乳制品以及相关保健食品研发与制造等。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为准。
《关于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2)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URL])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零一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6年3月31日(星期四)下午15:00分,在长春市南关区东头道街13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3)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URL])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