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由管理部门为推动公司治理之兼职单位,并设置公司治理主管负责督导,以保障股东权益并强化董事会职能,主要职责为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与经营公司有关之最新法规以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本公司于103年8月12日董事会通过制订“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以建置有效的公司治理架构、保障股东权益、强化董事会职能、发挥独立董事功能、尊重利害关系人权益、提升资讯透明度等。

本公司设置股务专人处理公司治理相关事务,负责提供董事、独立董事执行业务所需资料,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办理公司登记及变更登记、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录等事务。

为落实公司治理并提升董事会的功能,清晰定义绩效目标,以提升运作效率,订有“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每年依据办法内容进行内部绩效评估。

本公司设置“利害关系人专区”,明确说明本公司与往来银行、员工、客户、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保持畅通沟通管道,尊重并维护其应有合法权益;善用公开资讯系统,秉持诚信公开原则,使股东及利害关系人充分了解公司财务业务状况及公司治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