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商年报是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规定的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各市场主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并公示工商信息,如果逾期未进行网上申报,将会被工商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影响后期经营。
1,企业登记事项的执行和变化情况。
年检对象,以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份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他营业单位。企业设立登记从明年起每年参加年检。企业申请,提交年度检验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4,登记机关加盖年检标识并加盖年检戳记。
年检开始和结束日期3月1日至6月30日的每一年,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企业年度检查。企业应于6月30日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年度材料。
(二)营业执照正,副本,工业和商业的IC卡。(三)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及损益账内。
非法人分支机构,除提交(一),(二),(d)条中列出的文件,也应该被提交给各自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副本的,应加盖公章的登记管理机关。
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年度审计报告。
缺乏的企业法人,并在一个财政年度按照章程或合同到期投资,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
登记机关要求的企业,应当提交验资报告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