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奉党办[2021]37号)和《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经信局)>的通知》(奉经信[2021]3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0年度奉化区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2020年度工业销售收入(统计口径)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企业。
按核定的2020年度实际工业销售收入(统计口径),首次突破50亿元的企业给予20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30亿元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20亿元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10亿元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首次突破5亿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2.区经信局会同区统计局开展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拟奖补企业,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奖补资金。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并落实企业于9月18日前在一键通平台上完成申报,逾期系统将关闭受理。同时,2020年存在严重侵权、涉税犯罪、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突发以上环境违法事件的企业,不列入申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