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行动计划”除可为参与的企业有效打击展览会上兜售或藏有侵权产品的侵权人外,完备好的版权文件更可为企业带来以下的实际打假作用打击展览会以外的侵权人;加强“警告信”和“诉讼”的效果;及向海外买家宣传产品。
无论是上楼的贸易公司或是地铺的商店,香港海关也会协助企业打击侵权活动。只要企业能提供充足的版权或商标文件,香港海关便会检查、逮捕和/或刑事起诉侵权人。透过“快速行动计划”,香港海关可在短时间内核实版权或商标拥有人身份,打击上楼的贸易公司或地铺的商店,比一般投诉个案所需时间较快(如一、两个星期)。因此,企业可用完备好的版权文件打击展览会以外的侵权行为。
在民事追索方面,企业亦可透过版权或商标文件和相关的版权或商标资料增强警告信和控诉侵权人的力度和效果。当企业在互联网、杂志或透过第三者得知某公司正在兜售侵权产品时,企业可透过律师发出“警告信”给该侵权人。在未完备好版权或商标文件时,企业只可在警告信内声称自己是产品的版权或商标拥有人。在接获该警告信后,收信的侵权人便有理据向企业要求或挑战声称的权利,甚至是要求企业提供有关的版权或商标资料和文件。在未有准备的情况下,企业可能要花上很多时间(如一、两个月)来完备好版权或商标文件。这样,企业向侵权人的要求便被迫拖延一段时间。若企业在警告信内要求侵权人终止兜售侵权产品行为时已清楚列明有关的版权或商标资料和文件,收信的侵权人便没有理由拖延答复了。
企业还可运用已在阵线纪录册上已登记的版权或商标编号作为产品的宣传和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信誉保证。阵线会为已登记的产品批出一个独有的登记编号。企业可把登记编号刊登在产品的宣传刊物(需根据阵线的指引)或把登记编号刻在产品的彩盒或产品底部。明显地,这做法是让买家知道产品已受到“快速行动计划”的登记保障,因此可放心地向企业购买已登记的产品。若有侵权人在展览会或香港任何地方上藏有、兜售或展示侵权产品,买家可通知企业和提供有关资料。其实这亦暗示了买家不要向侵权人购买侵权产品,否则企业会透过“快速行动计划”把买卖侵权产品的展览公司和其客户一同向香港海关举报。那时候不单销售侵权产品的展览公司或贸易公司,甚至向它们购买的客户亦有机会被逮捕或刑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