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人要求具有中国国籍,且已在温全职工作1年及以上(2017年11月11日前)
2、拥有创造性研究成果或有重大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水平处于我市领先,达到国内、省内一流水平,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贡献的尖端人才。
1、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2、在国家、省、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领衔高水平创新团队,或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或为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为企业技术创新突破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重点支持企业创新领军人才,评选数量不少于60%。
2、为科技型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管理规范,规模较大,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连续多年保持盈利,近年内有望发展成为本行业领军企业。
2、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在生产第一线直接从事技能工作,个人职业技能在市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侧重培养并优先推荐制造业领域技能人才。
2、企业在温州注册1年以上,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其中科技类还要求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第一大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20%),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以近5年内创办企业的主要创始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