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东县综合发展实施方案”经行政院102年6月18日院台经字第1020029378号函核定,本方案采取由下而上的计划研拟模式,加强关注居民的感受与意见,期能与上位的策略计划垂直整合,形成为一套兼具中央、地方以及县民三种观点的综合实施计划,借着“花东地区发展条例”的计划体系引导政府预算及民间投资。
承续近年来之施政方向,台东县之永续发展愿景已然定调为“观光美地、繁荣家园”,各部门的行动计划皆在为迈向“观光美地、繁荣家园”的共同愿景而准备,并朝“补足地区长期匮乏”、“突显地区独特魅力”以及“种下地区未来希望”三个基本方向努力,确保台东在花东基金退场后能具备足够的竞争力。
观光是台东所有产业的火车头,必须超越交通不便这个魔咒,积极创造吸引游客非来不可的条件,以台东特有的多元人文优势(原住民、客家、闽汉文化)加值,结合上天赐予台东丰富的天然资源、发挥纯净、自然、健康的魅力、创造出与大都会不同的观光休闲蓝海,至此“观光美地繁荣家园”的愿景即将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