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桃园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办理111年情感教育推广实施计划”

主旨: 检送“桃园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办理111年情感教育推广实施计划”1份,请有意愿办理之学校踊跃提出申请,请查照。

一、 依据教育部111年补助各直辖市、县(市)政府推展家庭教育实施计划办理。

二、 本案系为营造美好家庭教育的社会氛围,鼓励本市国民中学、高中职及大专院校提供学生亲密关系及情感教育课程,建立学生健康的人际互动方式与交友观念。

三、 依旨揭计划补助原则,每案依办理规模,最高补助新台币2万元整,并视本中心预算额度及各校申请内容,依创发性、效益性、可行性、讲师专业背景及规模等择优补助。

四、 请有意愿办理之学校,填妥旨揭计划申请表及经费概算表(需核章),于111年2月25日(以邮戳为凭)前函送本中心审查。

五、 因适逢“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疫期间,请贵校避免大型集会之活动形式,活动环境请落实校园防疫相关措施,并请依本府教育局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最新发布之相关资讯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