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国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112年2月1日退休生效之申请案,将于111年9月19日(星期一)前送件,相关事宜如说明,请欲申请退休教师依规定提出申请。
一、欲申请退休教师请于111年9月13日(星期二)前检附相关资料送人事室办理。
(二) 1吋相片1张(为配合退休证之制作,务请缴交1吋相片或自行裁剪,另请提供相片电子档)。
(五)任卸职年资证明文件正本:以离职证明或服务证明认定。
(六) 符合办理优惠存款之公保养老给付且选择直拨入账方式者,请附退休人员台湾银行优惠储蓄综合存款存折影本1份(请以A4规格影印,未选择直拨入账者免附)。
(七) 未符合办理优惠存款之公保养老给付且选择直拨入账方式者,请附退休人员拟入账之存折影本1份(请以A4规格影印,未选择直拨入账者免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