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学生申请赴海外就读双联学位者,于本校及双联姊妹学校分别修读学分,且达双边学校之成绩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后,可获得本校学位及姐妹校学位。
凡外语能力、学术研究能力、修读学分数或年级等,皆达姊妹校及本校双联学制申请门槛者,皆可提出申请。外语能力未达姐妹校标准者,部分姐妹学校会提供外语加强课程,但可能影响入学双联学制及将来毕业期程,请申请人自行评估语文与专业能力,是否足以完成双边学校之要求。建议有意申请者,尽早查阅欲申请学校之语文与专业能力要求,及早准备。
1.申请人须向国际处或系所提出校内申请,并向欲前往之学校,提交参加双联学制之相关资料,或由各案承办人代为送件。
2.申请人如欲申请本校提供之双联奖学金,于取得姐妹校入学许可后,须于出国前至少一个月,向国际事务处提出奖学金申请。如获奖助,可于完成修业要求返国后,向国际处申请核拨该奖学金。
3.参加双联学制之学生,出国研习期间仍为本校学生,申请人须于本校及姊妹校双边注册,并于出国前完成出国手续、返国后完成返国手续,始得列计双边学分。
双联学制列表:
各校双联学位申请相关说明,请点选以下学校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