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M(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技术的成功应用,除了相关资讯技术配合工程技术的妥善运用外,参与专案的协力厂商间的分工合作也十分关键,这部分通常会透过契约来厘清彼此之责任与义务,并保障BIM模型资讯的再使用与再制等所涉及之知识产权。依据“工程专案应用建筑资讯模型之契约附件范本与解说”[1],BIM模型的定义为“在数位虚拟空间中,表达工程实体之几何与非几何资讯之3D数位模型”,也是BIM技术将工程生命周期自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与维护等各阶段之资讯予以整合应用之重要载体。BIM应用不只是技术上的革新,亦改变了工程专案的执行模式,业主、设计单位与各施工厂商之关系与权利义务也可能随之改变,如何规范BIM应用后之权利义务与工作流程转变,让BIM契约更形重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