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4日电(李楠) 近期,原国食药监总局组织抽检特殊膳食食品、糖果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2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3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浙江省食药监局责令食品进口商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
此外,还要求黑龙江、河南、四川等省食药监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山东、四川等省食药监局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