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高血脂症应该优先采用多方面改善生活方式,以降低冠心症的风险,如饮食和运动控制,若无法得到适当的控制,才考虑并行药物治疗。

根据全民健康保险的降胆固醇药物给付规定,启始药物治疗的血脂值依个人不同危险因子而异。一般在给药前应有3-6个月的非药物治疗,除非是心血管疾病或糖尿病的患者,当总胆固醇(TC)≥160mg/dL或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C)≥100mg/dL,可以一开始就采药物治疗。危险因子包括高血压、年龄(男性≥45岁,女性≥55岁或停经者)、有早发性冠心病家族史(男性≤55岁,女性≤65岁)、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40m/dL及吸烟。

撰写新指引的专家指出,目前缺乏大型双盲随机研究的证据支持要将血脂肪下降至特定的数值,因可能会造成过度治疗的问题,使用某些降胆固醇药物并没有临床证据支持会改善与降低心血管疾病的风险。

以下四族群使用药物降低心血管风险 (包含初级与次级预防 ) 所带来的好处远超出副作用:

(1) 临床上已经有粥状动脉硬化心血管疾病(atherosclerotic cardiovascular disease-ASCVD) 的患者 ( 心血管疾病根据定义是:急性冠心症、过去有心肌梗塞、稳定或不稳定心绞痛、接受过冠状动脉或其他动脉整形术、中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周边动脉疾病 )。

3. 全新的心血管危险计算工具(预估10年粥状动脉硬化心血管疾病的几率)

国际动脉硬化学会专家建议,在初级预防血脂管理的原则上,非药物的生活型态治疗(lifestyle therapy)仍然是所有具有心血管病风险者都应尽力做好的第一线治疗;至于药物,则保留给中高危险族群使用。中度危险族群是否用药,则应考虑其LDL-C值。若LDL-C高,则应用药。药物的使用原则,男女均适用。老年人若属中高危险族群,也应用药。但是老年人因为常常服用多种药物,用药时应特别注意药物交互作用及避免副作用。

次级预防血脂管理的原则上,不论LDL-C值多少,一律应该使用高剂量statin药物做次级预防,国际动脉硬化学会专家认为“理想LDL-C值”< 70 mg/dL应属合理。

新指引带来一些观念上的改变,但依台湾目前现况而言还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