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其他地方缴纳增值税,包括预缴和非预缴,应分别按“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和“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科目核算。如何做好相关会计分录?
1.企业在外地缴纳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2.企业在其他地方预缴增值税时,会计分录为:
增值税预缴明细科目核算房地产转让、提供房地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以预缴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应预缴的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是指每月末从“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账户转出的当月应交、多缴或预缴的增值税,以及当月已缴纳的上期未缴增值税。
应纳税额是多少?
应交税费账户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