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市应急管理水平,科学有效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各类突发事件,有效发挥专家技术支撑作用,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经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组建“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应急管理专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应急管理专家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为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等领域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等服务的专业人员。根据《赤峰市应急管理局专家行业领域和专业范围分类表》(附件1),按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基础保障和其他4个领域组建赤峰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行业领域、专家类别和专家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1、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的在职或退休人员;

2、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的社会人员。

1、在职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或自我推荐;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心应急管理事业,自愿参与专家工作,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熟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相应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自然灾害类(如水利、气象、水文、防火、地质灾害等)相关工作连续5年以上;爆破、潜水、无人机等特殊行业可适当放宽;

(四)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完成应急管理专家的工作任务。确属专业稀缺人才、行业领军人物或有重要影响力的,经批准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五)优先吸纳专业技术娴熟,具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及事故、灾害等救援现场经验的人员。

(一)为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预案的制修订;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专业领域的问题研究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二)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处置工作提供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参与赤峰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安全评估等各类现场工作。

(四)参与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专家技术审查,各类自然灾害风险监测、灾害核查、评估调查,科技项目、信息化项目的论证,应急预案的技术审查等工作。

(五)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培训考核等提供技术支持。

(六)参与市应急管理局指派的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工作,于2020年5月15日前将应急管理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各专家推荐表(附件3)报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专家推荐名单汇总表、专家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表格请在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