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中心为学生会最高行政机构,下设有秘书处、新闻部、总务部、活动 部、公关部、社团部、学会部、学生权益部、研究发展委员会、学生会选举委员会、毕业生工作委员会等十一个部门,各司其职,面面俱到。

学生议会为学生会之立法及监督机构,下设有秘书处、自治法规委员会、学生权益委员会、经费稽核委员会。

评议委员会则为学生会之评议仲裁机构,置委员九人,每系至多一人。

平常主要业务为争取学生权益、协助社团推展、活动的传承与创新,以追求学校进步、学习民主制度、维系校园和谐、加强服务同学为目的;所处理事务涵盖整个校园及社团公共事务,包含行政事务的处理及公文的审核、与各社团及系学会和志工队联系并推动活动,此外定期召开各式会议,从中了解社团及系学会与志工队运作时各方面的困难,针对问题分析或检讨,了解同学对社团及学校的反应,提报学校及在管理上做有效的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