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局政府信息办、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企业重大项目代办窗口申请填写《云南省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异地申请。申请人填写《云南省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递送我局,并在信封左下角、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上直接提交《云南省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我局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申请与自身相关的信息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我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我局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递送的《云南省投资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如下处理:

1.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我局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是我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我局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局根据接收申请的先后次序予以处理,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我局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请申请人予以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