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度全国中等学校运动会 – 本市绩优运动选手训练补助金”,请本市获奖选手于获奖6个月内尽速申请,以维护申请权益。
训练补助金之申请得由选手本人提出,或由本市体育总会所属各单项运动协会、本市所属大专院校或辖区内已立案之中等学校代为之。申请人应于赛会结束后六个月内检具资料向体育局提出申请,申请逾前项期限者,体育局不予受理。
为节能减碳并提升行政效能,本局自108年4月份起,本市绩优选手训练补助金的申请全程采线上申请。各获奖选手,请依以下步骤完成申请程序:
3.登入(若无账号密码,请自行申请账号密码)
4.点选左栏‘选手基本资料’-->按‘新增选手’,请输入您的基本资料。
5.接下来,请点选左栏‘训练补助金’申请-->按‘新增资料’
6.点选“移至申请表单上传页面”上传存簿影本、成绩证明、填报培训计划书、上传切结书。
7.确认资料无误并按送出后,即完成本次训补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