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艾滋感染者权益,减少民间照护机构不愿收容艾滋患者之问题,卫福部今(2015)年公布全台第一阶段艾滋感染者照护示范机构计有13家 (如附件),范围遍布北、中、南、东全台各地,提供艾滋感染者长期照护或安养安置时运用。

随着艾滋药物治疗成效良好,感染人口逐年增加,以及存活人口迈入老年,艾滋感染者的安置、安养及照护需求逐渐浮现。因此卫福部指定13家部属医院附设护理之家,率先收置有长照需求之艾滋感染者,可由各县市卫生局及艾滋指定医院协助转介至该13家护理之家,另外有需求的艾滋感染者可同时登记多家机构,并依登记先后顺序入住,待遇无异于一般民众。

为保障艾滋感染者受到公平的对待,卫生福利部疾管署将持续办理艾滋感染者照护相关教育训练,加强照护人员的认知,另也呼吁,艾滋病主要透过性行为、血液或母子垂直传染,一般接触(如握手、拥抱)等日常生活并无传染艾滋病毒给其他人之风险,希望大家建立正确面对艾滋态度与行动,用尊重、包容与关怀一起努力达到对艾滋“零歧视”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