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的时候,他是我的便服日,是周五的夜晚,是最爱的曲子唱到副歌,是可以续杯的可乐。在婚姻里面,他则是躺在我旁边,喜欢顶嘴,睡觉发出咕噜咕噜声音的那个人。
我跟彼得先生恋爱十六年后结婚,这本书谈的是我们最初七百天的婚姻生活,里面描写最多的,是梦中情人如何落入凡间,泡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的各种小事。结婚很像骑机车。因为夫妻两人,都要用自己的肉包着那台车,试图保持平衡。我抱着嫁丑女儿的心情,写着彼得的故事,但愿我和我的奶油小生,长命百岁、龙马精神,第一次结婚就上手。
台北人。曾以〈阿妈的事〉荣获2010年“时报文学奖”短篇小说首奖。喜欢故事,着迷于其中人性,尽力花时间找寻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人生经历。2013年与彼得先生结婚,2015年春天,儿子罗比隆重登场。目前三人共组小家庭,一起摸索人生的可能性。
唐诗乐游园(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