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芜创新创业,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芜湖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芜政〔2017〕29号)精神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芜湖市扶持产业发展“1+5+6”政策体系>中14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芜政〔2018〕49号)精神,结合镜湖区产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此实施办法。
已于12月5日通过易政网发布《关于征求镜湖区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到通知截止日各部门无修改意见。
2018年12月21日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镜湖区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主要从政策支持方式、申请条件、工作程序、扶持资金奖励形式及兑现流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建设科技强区为目标,以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为核心任务,集聚创新资源、激活创新要素、转化创新成果,加快推进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努力开创科技创新工作新局面,继续做好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引进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