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要求,为了进一步梳理学生资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督促我院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加强资助资金安全监管,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全面落实,提升我院资助工作水平,现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新疆籍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助金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条 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是党和政府为了确保在内地高校学习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少数民族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专项资助。根据教育部、市教委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为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北京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市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07]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运用金融手段,由银行向普通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并由国家财政给予贴息的人民币信誉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