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依据《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五湖四海[2022]103号)、《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全日制学生学费住宿费管理办法》(五湖四海[2019]194号)及《5123通五湖之利取四海之财全日制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细则》,我院开展了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现将 “教育科学学院2021-2022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名单予以公示(排序不分先后),最终结果请以学校发文为准:

以上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工作时间内到教科院107办公室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