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财规〔2019〕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印 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中的附件13《自 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实施细则》通知要求,现结合 学校实际,制定《防城港市理工职业学校2021-2022学年自治区
(1)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在 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1)学习成绩排名与操行分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20%可以 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中等职业教育奖学金;
(2)学习成绩或操行分成绩在班级的排名未达到前20%但位 于前40%之间,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申请中等职业教 育奖学金:
①国家、自治区技能竞赛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获得者,
地市级技能竞赛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2.下达的名额指标:66人(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3.各教学班及专业部名额指标(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1.每个教学班根据学生表现,推荐2名优秀学生参加专业部初评; 2.原则上,每个教学班分配1个获奖名额,余下的指标由专业部 对被推荐学生按排名从高到低进行差额评选出获奖学生(按各专 业部比例计算,202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除去每个教学班1 个名额外,剩余各专业部推选名额为:信息专业部10人、交通
运输部10人、文化教育部10人);
日)公示无异议后,资助办按文件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4)专业部获奖学生名单公示表及获奖学生公示名单(一份)
2.班级推荐材料包括:
(4)班级评议材料:《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量化评分表》(一 名学生对应一份表一式两份)、班级评审登记表及评审名单(一 份)、被推荐学生名单公示表及公示名单(一份)、班级民主评议
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其评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