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处是在书记、院长、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全院学生的思想教育与学生常规管理工作,对全院学生整体工作状态负总责。并且负责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制定全院学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予以监督实施。对全院各分院学生工作行使领导、监督、检查、协调和服务职能。具体指导各分院学生工作副院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负责全院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开展,并且对全院学生总体状态进行宏观调控。
1、总体职责:学生工作处对全院学生工作行使指导、监督、检查、协调、服务的职能,统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1)根据国家、省教育部门等相关文件,制定符合学院实际情况的学生教育、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予以监督实施。
(2)指导各分院学生工作的开展,并检查工作开展的效果,给予公正客观的评价,负责对各分院学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辅导员(班主任)进行绩效考核。
(3)负责组织全院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法制教育、校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及文明建设工作。
(4)对全院学生进行常规化管理。
(5)全面负责学生公寓安全、秩序、财产、卫生等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公寓文化建设工作。
(6)负责全院学生大型活动的设计、组织和开展工作(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运动会、艺术节、公寓文化节、军训等)。
(7)负责对全院学生管理档案的建立;学生证的办理、注册等工作。
(8)负责学生院级先优、奖励等审核工作。
(10)负责全院学生长假的审核、备案及学生退学、休学等相关业务的协办,做好备案工作。
(11)负责对学生会干部的选举、培训及指导工作。
(12)负责全院学生公益性活动的协调、安排及检查工作。
(13)负责因违纪不能按期毕业学生的审批、上报、通报工作。
(14)协助安全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对学生重大违纪、违法事件的调查及学籍处理与备案工作。
(15)负责对学生公寓楼工作人员的管理与考核,对公寓保洁人员实施监督考核工作。
(16)负责全院学生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各种补助的评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