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的群众自治组织,学生会的宗旨是: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成为素质全面的、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人才。
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从在校生中推举产生学生代表组成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
学生会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在探索中实现变革,在变革中不断发展与完善。根据环境发展和工作需要,学生会现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实践部、心理健康部、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语工部、生活部、宣传部、安全部、新闻部共十二个职能部门。
作为“来自同学、服务同学”的学生自治组织,学生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以服务同学生活为重要内容,以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为主线,以维护学生权益为突破,为广大同学的成长成才搭建了广阔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