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15-05-27浏览次数:2110
龙弟位,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11级专科学生,学号201105369011。
该生于2012年7月2日办理了休学手续,本应于2013年9月3日前复学,但其至今仍未提出复学申请并办理复学手续。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第二十七条、《武汉科技大学普通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武科大学〔2007〕14号)第三十条等规定,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龙弟位退学处理,并下发退学决定书。
根据相关规定,退学决定书因特殊情况无法送达学生本人的,自发布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即视为送达学生本人。
龙弟位同学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退学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7-68862473。
退学决定书送达后,请龙弟位同学即刻到学校办理退学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