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我市2012年律师事务所、律师会费、保险费和互助金缴纳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宜昌市中心城区(市直所、西陵区和伍家岗区区辖所)团体会员会费10000元/所,个人会员会费1000元/人。

2、宜昌市郊区(夷陵区、犭虎亭区)、县、县级市团体会员会费5000元/所,个人会员会费500元/人。

3、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团体会员会费按本条第2项规定标准减半收取;

4、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至2012年6月30日止不足一年时间的,减半收缴团体会员会费。

5、首次申领执业证的律师,至2012年6月30日止不满半年的免缴会费,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减半缴纳会费,满一年的按本条第1至3项规定标准缴纳会费。

(二)互助金按照《湖北省律师互助暂行办法》(鄂律字[2008]1号)的规定,本着自愿原则,愿意缴纳互助金的律师,每人20元。

1、已缴纳会费的律师,免交律师执业责任保险金。

2、按规定减免会费的律师,宜昌市中心城区(市直所、西陵区和伍家岗区区辖所)的每人交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200元,宜昌市郊区(夷陵区、犭虎亭区)、县、县级市的每人交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费100元。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收齐后,一并汇入宜昌市律师协会开户银行账户。

各律师事务所凭银行进账单到市律协秘书处开具会费发票。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将本所律师缴纳的执业责任保险费和互助金收齐后,以现金方式交至市律协秘书处。

各律师事务所将本所会费缴纳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号、缴纳会费金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缴纳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号、缴纳保险费金额)、律师互助金缴纳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号、缴纳互助金金额)用microsoft-excel制作成电子表格发送至市律协电子邮箱;并打印成纸质表格加盖所的印章报市律协秘书处。

各所缴纳时间为2012年3月5日至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