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来源: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0-12人气:30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定于10月14日召开“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1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启动会议,现将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1.主管数据填报的院领导及牵头单位;

2.负责数据填报的相关单位(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务部、学生工作部、人事部、科研管理中心、招生就业办公室、国际交流部、财务部、团委、图书馆、后勤基建部、教育评价与专业建设办公室、艺术学院、体育课部)数据填报人员。

参会人员应当出示健康码并佩戴口罩,严格落实疫情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