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金融基础教育教学行动方案征选办法”1份,请教师踊跃报名参加,请查照。

一、依据教育部国民及学前教育署107年6月29日台教国署国字第1070063128号函办理。

二、为深耕校园金融基础教育多元化教学方式,鼓励教师持续推动金融基础教育,并培训校园金融基础教育种子教师,增进学生对金融知识之学习兴趣与正确观念,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特订定旨揭办法。

三、旨揭征选活动简述如下:

(一)参加对象:公、私立高中、高职、国中、国小教学团队(前项教学团队含学校聘任之代理教师及实习教师,至多三人,其中至少一人须为正式合格教师)。

(二)活动初审报名截止日期:107年10月1日(星期一)。

四、详细内容请参阅行动方案征选办法。如有相关问题,请迳洽溪海国小教务处吕主任(03)3862174分机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