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明爱(明爱)于 1953 年 7 月由天主教香港教区创立。目标是为贫苦大众提供救济及康复服务。明爱因应当时战后初期的社会动荡,而向弱势社群提供援助。
自 1953 年建立服务雏型以来,明爱一直致力协助那些寻求自我发展及自力更生的巿民大众。作为一个提供全面社会服务的机构,明爱因应社会的需求,发展各项服务,并提升服务的质素。社会变迁和明爱在面对种种挑战下,仍然不断追求进步,提供各项切合时宜的服务,无负社会之期望。明爱服务范围广泛,主要包括社会工作、教育、医疗护理、社区及与接待服务。
明爱英文名称 “ Caritas ”意谓“基督之爱”。为了见证基督之爱,明爱坚持扎根于社会基层、并为最需要援助的贫困人士服务。非以劳役、非以教诲、非以论断,乃以服务彰显宽容仁爱,及以关爱团结社会。
明爱精神应该植根于社会的基层和需求服务最殷切的地方 ;
受助者不应被视为仰赖扶持的人,而应是我们的兄弟姐妹 ; 他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够充分发挥才能的机会 ;
帮助人们重拾希望,同时亦是帮助自己满全人格 ;
向不同阶层的人士提供各种服务,不拘族群、不问性别,亦无分宗教与信仰,可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膜,改变自私自利和不公义的架构,开辟沟通的渠道,显示人类的仁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