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及管理(中介本国人)
若事业单位欲从事职业介绍或人力中介业务、接受委任招募员工、协助国民厘定生涯发展计划之就业咨询或职业心理测验暨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指定之就业服务事项,应事先取得主管机关设立许可,方可为之。从事国内私立就业服务机构相关之筹设、设立,可参照管理办法第2章之规定。相关申请表格下载可至台北市政府劳动局网站。若是于其他县市仍须从事就业服务业务,皆须另外成立分支机构始可从事之。
相关申请流程及表格文件请至【市民服务大平台】查询及申办连结如下:
111年度私立就业服务四、(评鉴)111年度私立就业服务机构服务品质评鉴实施要点机构服务品质评鉴实施要点-1110607
免付费电话:台北市民当家热线1999(公共电话及预付卡除外,限台北市境内直拨)
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30、下午1:30-5:30,例假日及国定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