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完善公司风控管理体系,优化更新公司项目风控标准,提高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公司各类风险的识别、评价、应对等管理工作;
2.负责拟投项目风险评审,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和审查意见;根据业务需要参与对拟投资项目财务方面、运营风险方面的尽职调查;
3.负责公司法治建设,审核公司对外合作协议、法务文件及公司其他法务文件;规范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4.负责统筹组织与外部审计机构、外部投资机构、外部评级机构进行风险控制相关交流;
5.指导和推动风险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公司风险管理专业化水平。
1.35周岁及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法律、财务管理、会计、审计、金融、经济等相关专业;
2.具有律所、投资机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法务工作经验,原则上具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业资格,独立完成过私募股权投资项目或管理基金产品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优先;
3.熟悉风险管理工作,具有独立风险识别、分析和管控能力,具有主导股权等投资项目相关风控及合规工作经验;
4.具有较强的风险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金融机构或同业风控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有CFA、CPA等证书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