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最近一期入住机构契约书全卷影本。

(三)最近一次入住机构开立111年近一期收据(或缴费证明)影本。

(四)使用机构者(或申请人)存折封面影本。如使用机构者已殁,请检具相关佐证文件,得为申请人(机构签约人)之存折封面影本。

二、受理时间:111年10月6日起至112年3月1日。

(一) 邮寄:请以挂号方式寄出(台南市政府社会局长期照顾管理中心收-台南市安平区中华西路二段315号6楼)。

受理地点:台南市政府社会局长期照顾管理中心收(台南市安平区中华西路二段315号6楼)。

现场不提供影印服务,请先备齐应备文件。

71249台南市新化区知义里新和庄22号(往虎头埤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