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浙甬劳人仲公告〔2023〕2号) 来源: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本委已受理叶永良与你单位追索加班工资、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和夜餐费的争议,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甬劳人仲案(2023)64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3月1日上午10时在本委仲裁三庭(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
☆确定开课☆人资最常出现争议之法律50Q&A 劳资争议之发生,对企业所带来之成本,除众所周知的劳动检查及行政处罚,列为每年度优先检查对象外,由于当前媒体及民意代表对于企业中,雇主有违反法律相关规定之议题相当关注,往往会造成企业形象极大损害,如何避免类似情形发生,人资人员确实责无旁贷。 由于常见劳资争议种类并非很多,特别是解雇及资遣、试用期间、工资与工时、通勤职灾等,均是常见企业容易发生之争议,本课程主要针对目前一般企业较为常见之劳资争议,透过实际个案及相关法令规定之解析,再佐以劳工行政主管机关之实务见解等,让参与学员可以清楚目前重要争议类型,及如何调整修改公司目前的规章作法,有效降公司风险。 本会劳动法令管理师认证班讲师、劳健保暨劳基法管理师认证班讲师
在生活中,我们遇到最多的纠纷应该是劳动纠纷了。纠纷都会有处理的方式,同时,也要遵循一些基本的劳动争议原则。那么解决劳动争议应当遵循什么的原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福尔摩思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浙甬劳人仲公告〔2022〕14号) 来源:宁波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本委已受理刘洪恩与你单位追索工资的争议,依据《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浙甬劳人仲案(2022)830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1月30日下午3时30分在本委仲裁三庭(地址:宁波市解放南路257号3楼)开庭审理此案,请提前到本委办理手续并准时到庭参加庭审。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作出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