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室公告】行政院《可以不怕老,但一定怕失能》专文讯息,请查照。

一、依行政院新闻传播处104年12月11日院台闻字第1040154354号函办理。 二、为配合政府推动“长照”政策,行政院官网首页([URL])之“时政讲义”单元于12月8日刊登旨揭专文。连结网址为[URL]。 三、行政院新闻传播处承办人为黄秘书芳雄,电话:(02)33 56-8413,电邮地址:jack@e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