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节能减碳,货物税条例中针对老车汰旧换新设有减征优惠,不过,公司或个人收到这笔货物税退税款,课税问题大不同。国税局指出,个人取得退税款,可免课所得税;但若是公司,就必须将退税款列入年度收入报税,提醒营利事业注意。

财政部北区国税局表示,当消费者为个人,所领取的货物税退税款,属于政府补助性质,依所得税法规定属于“其他所得”,但这笔所得100%认列成本及必要费用,等于所得额为0元,因此也就无需并入综合所得税申报。

不过如果消费者是公司,情况就不同了。国税局解释,对营利事业而言,所领取的退税款必须列入取得年度的收入,一并计算营利事业所得税。

国税局表示,消费者透过产制厂商或进口人向稽征机关申请退还新车货物税时,对厂商或进口人而言,这笔货物税将转交给消费者,也就是“代收代付”,如果收付间没有差额,就不算所得,也就没有课税问题。

国税局也提醒,5月所得税申报期间,营利事业在去年如果有收到货物税退税款,记得申报所得课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