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各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按照吉林省人社厅、省委网信办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全市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行动,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

3.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 、图案或水印的;

4.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虚假或夸大宣传等情况。

3.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4.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甚至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的;

5.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

四、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