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7月1日起,在马来西亚当地所有的餐饮食品店或厂商,凡使用非官方核发的清真认证标记,将面临罚款或监禁或合并执行之处罚。
以上指的是马来西亚政府对其国内颁发清真证书之规定。所谓官方核发之清真证书,系指:
2. 马国各州宗教会议(MAIN)所核发之清真Halal证书(马国内销用)。
之前除JAKIM和MAIN外,还有多家非官方(也未受到JAKIM承认)的清真认证机构在马国颁发清真证书,因为验证标准不一,提供不合格的厂商钻漏洞的机会,也容易误导不知情的穆斯林消费者和厂商。
有部分台湾厂商曾经向上文所列不合格发证单位申请清真验证,以为由马来西亚当地发出的证书较有保障,殊不知这些机构并未获得JAKIM认可。
有意申请清真认证之厂商当慎选发证单位,一般都采在地认证,向工厂所在地当地国获国际认可之发证单位申请。
本会受到国际承认的说明及证书,请见“关于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