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基金受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金管会)委托,依法担任国宝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宝人寿)及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幸福人寿)之接管人,经金管会核准后,本基金于民国(下同)103年12月29日公告办理国宝人寿暨幸福人寿资产、负债及营业之概括让与标售案。
标售方案包括“国宝人寿及幸福人寿合并标售”(A标)、“国宝人寿独立标售”(B标)及“幸福人寿独立标售”(C标)三个标案。本标售案已于104年3月23日开标,开标结果为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就“国宝人寿及幸福人寿合并标售”(A标),以新台币303亿元得标。
本基金近日内将与国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约,后续并将进行交割作业,期能圆满完成国宝人寿及幸福人寿主要接管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