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诫之所以吩咐人“不可杀人”,是因为人是按“神的形象”造的(创九6)。以色列人过去在埃及人被人以暴力对待,生杀大权受他人主导,但第六诫提醒神的子民只有神才是生命的主宰,没有人有权夺走、恶待或贬低他人生命。所以,摩西律法亦具体提出要处罚杀人或伤人的方式,如:处死打人致死的人(廿一12),或用诡计蓄意害死别人的人(廿一14),或任凭牛触死别人的牛主(廿一29)、向以不同暴力所造成对他人的伤害的人作出相关的赔偿(廿一18~27)等等。但摩西律法同时又保护那些并非蓄意伤害或夺走他人性命的人(廿一13;28),并提出赔偿和设立逃城的规例,免得人们无止境地陷入互相报复的恶性循环之中。这些原则说明:神不喜悦人以暴力和阴谋彼此相待,但神也不会矫枉过正,将无辜者定罪。相反,神乐意人肯定彼此为带有神形象的人,并给予彼此成长和改变的空间。

过去我曾如何在神的爱中体会接纳和宽恕?今日我又会否故意或不经意地在说话上、行为上造成对他人的亏损或伤害,或蓄意贬低别人作为神所创造的人应有的尊严和价值?假如我是受伤害的一方,我又会否落入想要报复对方的试探中?请为此向神认罪,并祈求神帮助你以具体的行动修补关系。

慈爱的天父,每个人都是祢所创造的,亦是祢所爱的。是祢向我们分享爱,使我们得以成为神家的一员。求祢帮助我们能实践彼此相爱、彼此相顾的功课,并拯救我们不要落入想要报复和用自己的方式施行暴力的心态,叫我们能将基督的爱活现在我们的群体之中。感谢祢,奉主耶稣名求,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