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主义者认为一个人的道德品行取决于他是否遵行律法礼仪 保罗在15-16节却认为 礼仪上的洁净只是表像 礼仪对一个人品德毫无关系 反之 若是一个人没有品德 他有没有守律法上的礼仪也对他毫无助益。

基督教高举圣洁为心灵的领域,自然胜过仪式上的追求。一个纯洁的心灵是不会因身体的接触而被玷污,而且纯洁的心灵也没有兴趣寻求不必要的污秽。没有比断言在污秽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更强烈的责备了。加尔文认为那些不洁净的人,使他们所接触的一切都成了不洁净。因此对他们来说,没有一样是洁净的。至于“不信的”指的可能是那些软弱的犹太人基督徒,因为他们不相信基督是律法的总结。保罗其实是重复基督的教训,就是只有从人心里出来的才能污秽人,而非仪式上的不洁。真正圣洁的基座是人的良知,如果连那里都污秽了,心灵与行为必一同污秽。

神赐给以色列的律法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有其意义 犹太人的问题在于他们紧紧抓住有历史时代背景的律法上的字句 却忘记了律法的精义 不但如此 甚至故意违背。他们徒有敬虔的外貌 却无敬虔的实意 他们就算在律法礼仪上无懈可击 在神的眼里仍旧是污秽的。

从外面进去的 不能污秽人 惟有从里面出来的 乃能污秽人。可7:15

【说明:这些文字的作者是一位姐妹,我只适时稍作修改和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