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请资格:凡全家设籍基隆市六个月以上现正肄业于国内公私立高级中学以上学校之学生(包 括补校及研究所学生)家境清寒符合下列各款之标准且未享有公费待遇亦未领其他奖学金者均可申请:

德行评量各目规定,可推荐为清寒优秀学生者。

(三)体育总成绩在七十分以上。

(四)各科成绩必须在六十五分以上。

二、家境清寒标准:经里办公处证明家境清寒或列为低收入户经区公所证明者。

五、经德行评量推荐为清寒优秀学生者(由导师在前学年成绩证明书正本上加注并签章证明)。

参、校内截止日期:104年9月21日前缴交至课外活动组。

学务长室:分机1115、2728 生活辅导组:分机1117、1118

课外活动组:分机1121、1122、1123 卫生保健组:分机1124、1125

学生辅导中心:分机1126、1127 校友及职涯发展中心:分机1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