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103年12月22日台内移字第10309547041号及台教授国部字第1030138090A号函办理。
二、为激励全国清寒及优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使其努力向学并减轻家庭生活负担,为国家人才培育奠基,特研订旨案计划。
“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
四、详细申请说明请参阅附件全国新住民火炬计划-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与奖助学金计划办法。
学务长室:分机1115、2728 生活辅导组:分机1117、1118
课外活动组:分机1121、1122、1123 卫生保健组:分机1124、1125
学生辅导中心:分机1126、1127 校友及职涯发展中心:分机1198